7月1日,国(😎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🤼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🏺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🔩)到,对于业界关(💬)心的创新药企(🧦)发(🎤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🧠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🥃),文件提到要依(🐕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🎻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🦀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🐁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🐥)向、(🖐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🍮)资规模。鼓励(🤠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🌗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🛒)受理的创(🌏)新药(😦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🏕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🛸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💽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🦐)传染病、高发重(✔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🏄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📑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📘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🕯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👷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🐡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🥕)药品可不受(🏘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🅱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🦍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🧀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❌)可行路径。 另(🔺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🚣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🧜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🕦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👞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😄)致(🤨),企业(⛏)可以自主申报纳(❄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🥩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🐯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🤮)中的药(💭)品是推荐进入(🎚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🏥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📚)价格(🍊)应该也是(🦁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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