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🛤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🥥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😒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🎫)。 《若(🐙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🥋)研发”。具(🍟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🏛)发(🕹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🔯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🚔)、(🤮)布局研发(🌗)管(🚼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🤑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🏂)业健康保险公(🖍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😐)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🏛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🔧)的耐心资(💆)本。 (🐺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🐌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🔔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😴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🔫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💄)儿童用(🚁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🔙)物研发相关任务(🏤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🔕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🐺)保中心副主任(🎫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😼)药(🤺)积极进入医疗(🕸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❎)保定点(👨)医疗机构(🏮)于药(📻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🕚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♒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😸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💫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🚙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🐇)关部门研究临(🥑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💇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💇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🏇)在发(🔻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💯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🌼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🙅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🏘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🕒)药目录中的(🔤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🗂),并不是(🍍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♑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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