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🕉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🛂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🕘)药企发展困境—(✈)—“研发(🔣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🎇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🐀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🥐),开发适配创新(🤚)药(🌔)研发需(😎)求的数据(🕡)产品,支持(🎟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🏇)所、医疗机构(🏊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🤛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🎽)扩大创新药(😭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🍙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🤣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📽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🧐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🚳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👎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💥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🍟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📺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👊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👏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🥫)绿色通道,保障(⭕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🔌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🚸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🀄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🔡)药(🕴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🛶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😏)。 (🎇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❕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🎐)。该目录将明确(🐀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🔈)提供新支付渠道(📇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📴)报(🙇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👀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🕺)记者还在(⛎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🖋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🛰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😜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💜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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