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🏗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🛵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📵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🥋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😉)”“进院难(❤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🖋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🏧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🦌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😊)方向、布(💵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🕦)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💃)发提供稳定(🚝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😻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🦂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🍫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🐑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🆔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🔐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🚖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🚁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🎱)保中心(🍘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🥂)布会上强(🏀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📋)医保定(🍐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🏼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🎳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🐄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⛴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🕡)品只能有两(🧒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🏴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🐔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🍷)径。 (🤒)另外,此次(🐱)文件中的一(🐮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🌽)称(🥦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🎍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🛡)著且超出(🍊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🔟)本医保保障边(💣)界(🍄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🔮)价值创新(🏝)药提供新支付渠(⏰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🏜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👙)可以自主(🕤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🤔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🙊)同的产品(🦋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🧛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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