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🏡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🥕)量发展的(📸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🗜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🍐)”“支(👳)付难”,文件都(👌)一一给出解决措(👒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🍶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♈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🗒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🔌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⤴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🦋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🧟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🕥)保险扩大创(🛳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🦑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🌊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🈷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🔥)药品监管部门受(📹)理的创新药,企(🐡)业(❕)可同步申(🚰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🏏) 在(🔹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🍁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🍠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🐂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😭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🕹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💨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🧠)进入医疗(🕎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♌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😝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📪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🔥)。应(✏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🛌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🎿)部门研(🌓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🖍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🔽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🍳)布会现场,国家(🏿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⛲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🈚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👝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🥧)入医保药品目(🏘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🚋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☝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🖱)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🍯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🥖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💑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🏗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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