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🐰)界关心的创新(⏹)药企(💪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🔈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👩)托(🙃)全(🐌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🧐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⛓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🥩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✒)。鼓励(💾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📌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😞)提供稳定的长(🥙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〽)出,上市申(📻)请获得国家药(🏨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🚏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🚰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🐈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😙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⌚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⛓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👆)实施并完善(😄)多部门(🚳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🥑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🔊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👬)进入(🌐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🌨),鼓励医保定点(🎩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🏠)录更新公(🔶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🧞)及时调(🐩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🈳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♋)益。 (🛩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🔞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📜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📂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📺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🖇)医保(🎴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💨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🐨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👃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🎄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🚰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🖋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📻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🐴)目(📳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🔡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🎖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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