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🤤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⏯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🅰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🤵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🎡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🍝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✏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🎟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💆)所、医(🗼)疗机构等合理(😋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🕺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👠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♓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🕛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🙆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🎿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🕕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🦍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📟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🦖)开展交流。 (📽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🚥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💝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🚓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💦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🐘)医保局(🎲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🐻)进入医疗机(🍴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🤺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💹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🔊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🐖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😺)制(即同一通用(🔨)名药(🍕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🌮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🚅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🐢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🆔)录)。重点纳(🈲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😤)基本(🏤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🌝)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🏰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💪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🚩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👑)宇进一步表示(🏈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👈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☕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🎟)推荐进入商(🚊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🐏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🛠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⛓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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