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📯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🏎)的创新药企发(🥁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🍅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🚆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❤)需求的(💰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🥇)险扩大创新(👑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🏌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💔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😞)交流(🏼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📯)药物研发(💇)国家科(✅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👰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🔁)支持机制(💛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⛄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🕤)上强调,首要(🤲)任务是推(💥)动创新药(⛓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⭐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☕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🎹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🐩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👆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🔽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🤛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🚊)门研究临(🐑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🌷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🐰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🚞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🐠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🙋)药保障体系的(👄)第一(⛴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🗻)道。” 黄心(😽)宇进(🍵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🍉)申(🐈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🐶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🚮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✋)中新健康(🏟)记(👰)者(🙂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😆)药品是推荐进入(🕚)商保,并不(🏍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🔙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🍑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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