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♑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🧦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🛌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🔅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😪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🤵)依托全国统(🎳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😘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💿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🙉)升(🍥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🤺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📀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♍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🐃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🐉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🥜)提到组织实施创(🏣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🕺)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🍉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😬)性病、儿童(🏵)用药(😬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🚴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📴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🎳)要任务是推动创(🎙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❓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🈶)后3个月内召(🥪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✴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🈂)者合理用药权(🛐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🔸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💘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💜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🛒)制)。 (🛰)《若干措(🕜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🤬)重大公(📠)共卫生(⏫)事件等(💾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😫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📺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👊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💰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🍎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👹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🍖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🎯)表(🌵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🕗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☝)创新(👤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🦑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🔒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🛂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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