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⚽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🥂)称《若干措(💦)施(🛢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🤧)意到,对于(📘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🦈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💹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🍁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🗃)科(🍻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🥨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🐦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😥)司通过创新药投(😹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😍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🏺)部门给予点对点(🕒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🍙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👦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🤡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🔈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😻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😦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🤴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📧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💣)心副主(🐤)任王(📘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📞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🚒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😳)会,根据(🔧)需(😊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🙉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🤼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〰)药品和商保(📎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🛹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🌄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⛵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😤)保目(🤛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🚍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🦆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🔈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🗃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🛍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🌘)的高价值创(📝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🎈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💛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🐞)商(👺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⏺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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