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🙃)展的若干措(🍗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🏷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😄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🎶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🔧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🥒)向、布局(📻)研发管线,提(🍝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🔟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🙏)的耐心资本。 (🤷)另(🅾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🖲)门(😇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🍅)绕(🤱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😂)流。 在(😌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🔣)项,聚焦重大(🔮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🍔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🌾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🌦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🍁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🥞)局医保(🥐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🐪)调,首要任务(🌼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🤮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🕶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🌌)需要及时调整(❇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🏢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🏡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🎁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🌍)医(🎉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🆔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🛁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〰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🔷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🏚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🎌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📐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🚟)黄心宇(📫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🐣)目录是健全多层(🎷)次用药(🤮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🏦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🤟)现场(🎲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⛽)家医保局相(🚋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📬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🍫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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