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🗝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🙍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🦗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👋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🔃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🔭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🥍)部门(🗡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⭐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📶)入(🛁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👹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㊙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🐻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⏭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🤪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🍸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🏦)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📋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🌼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🤼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⛑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🐷)判药品和(👯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🦆)药(🏩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💋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🍦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🐔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🔽),按程序将符(🥂)合条件的创新(🙊)药纳入(🧘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✝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🔖)必需(🛐)的创新药(➖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🍃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🛳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👮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🗜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🐊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🚁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🔕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👔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🦃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🧤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🏷)设(🔐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🔄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👴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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