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💼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🉑)到,对于业界(🛥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🛍)决(🐏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🥔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🏎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🐫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♟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🔅)集和分析,开发适(⛲)配创新药研发需(🧠)求的数据产品(🚯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🗣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📇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🤥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👗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🥎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🐘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👽)可围绕药(🦓)品目录(💀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🍨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🎖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👃)出,鼓(🛳)励医保定点医疗(❌)机构于药(🐒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🕯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🥊)药目(🐀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🚳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🗻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🚚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⏮)药目录)。重点(🐤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🏟)临床价值大、患(🛺)者(🛒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🖋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🏏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🈳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🛢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🐬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🛢)划实现商保创(🦋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😫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😌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😗)进入商(〰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📋)产品设计的时候(🀄)定位(🚂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🥐)的是推荐(🌀),而且价格应该(🚁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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