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🍨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💥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🤘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🚖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🐭)研(🛀)发(🥧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💍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🔄)出,鼓励商业(👶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🎊)励商业健(🌛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🚈)供稳定的长期投(👛)资,培育(📹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🌻)。 (🈳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💝)医保部门给予点(🙏)对(🍿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💂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🔌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🍅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🕔)面(🗜),文件专(🥞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💺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🤽)药、罕见(🍍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🐎)落地实施并完善(🦐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🎩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✅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📍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🎢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😏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🐆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🚭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😍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🍸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🐏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🐠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😌),此次(🛸)文件中的(➿)一大亮点(🐓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🛷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🏭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🚕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🚹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🧔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💇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🤘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🍒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🕷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🙉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🏣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🙇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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