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🤤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👿)界关心(🍜)的创新药企发(💱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🏕)”,文件都一一(🦀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🎍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🐮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🏡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🈯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🧚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🚦)申请(✋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🚑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🎋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🏾)准入涉(🔈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🛰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🍉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🕳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✔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🖼)新(😃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🏔)”环节。国(👎)家医保局(🖊)医保中心副(📚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😀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🌶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🤴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🥦)目录数(🎰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🎽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🍑)目录(💩)内药品可(🛥)不(🤭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🌆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🕊)入(🖇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🆚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😭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☝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🚘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⛄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🐬)进(🥀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💛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🈁)目录或同时(🚼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🗓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🌕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🍴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🎭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🗓)位可能不(🛷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🌷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