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🎒)新健康注意到(🍤),对于业(🛢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🚽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😍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🚹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🦆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💒)定研发方(🐇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❤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📴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🤭)基金(🦁)等(🔥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👌)育支(🙇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🤚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🚋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㊗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☔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📌)统筹推动(🌀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🔳)施创新药物研(🍈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⛔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🚱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🏩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🔜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⬇)入医疗机构。 (🔄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🥧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😮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🙏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🎨)由影响(🐄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🐴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🍻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🍂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🎌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🥙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🌳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🏉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📡)保创(👲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🤔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🛢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🙂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💃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💻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🌛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😬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🕢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🎹)时申报(🏄)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😲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🍥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🤑)的药(💔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🐀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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