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😑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🚧)康委印发的(🆗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🚡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💭),对(😦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🔆)发展困(🎰)境——(🎲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🎇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📋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🚷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🚚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🖕)企业、科(😙)研院(🍎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⬛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🍊) 在资金方面,文(🐞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🥙)通过创新药投资(😅)基金等多种(🗺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🔫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🖋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📔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⏸)同步申请(🛑)医保部(💛)门给予点(🔍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🦅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🐷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🚶)国家科技(🎯)重大专项(📡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🧒)进了医保目录(🗿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🍁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👏)药品(🥝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🌉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🚒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💡)基本医保(🥐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🎽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🍎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🔖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🐏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🥖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✳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👉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💮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🔳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🐐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🧐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✌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💰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🚠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🐊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