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🌋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🌁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❤)关心的创(😹)新(💆)药企发展困境(🍗)——(🏓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😑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💎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🎵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⏲)”。具(🧔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🤫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🔀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📖),培育支持创(🎖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📯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🔔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👥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😙)域,推动药物研(💉)发(🚭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🚷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🔸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🔧)读发(🌽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👀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🏗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🧥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🎸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🚺)药(😾)品和商保创(🎩)新药目(🏫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💉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🎉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❇)特殊情况必需(🎲)的(🎵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🕖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🌱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🙌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🕕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🍋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🌼)是健全多层次(🖐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🦓)力的高价(🎃)值(🐆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🔲)目录同时申(🍑)报、同步(🍱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❄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🔭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🎹)获悉,商保创新(🔛)药目录中的药(🔢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🗃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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