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🙈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🧀)若干措施(🌤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👼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👀)业界(⛑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📗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😽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🤐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🤤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😗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🛄)品,支持医(🚫)药企业、科(🚝)研院(😟)所(🚪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🗻)确定研发(🚕)方向(🤵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🤗)健康保险扩(🌮)大创新药投资(💳)规模。鼓(⌚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🏠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😨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📗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🐑)企业可(😈)围绕药品目(📺)录准入涉(🧠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🍪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🎾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🖍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🌇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🧠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🦁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🅿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👉)目录更新公布后(🗼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😦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🚩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🔱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🚆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🌱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😟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😥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🥓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⏩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💝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🍗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🅾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😮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🧚)时申报、(🔒)同步调整(🕢),程(📞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😸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🎤)示,“因(🐥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🚫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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