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🏩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📁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🖖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♿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🎱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🚢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🔷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💡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🍌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🈸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🦋)管(📅)线(🛡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😳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🕰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🔳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⚓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🦗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🗾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😡)提到组织实施创(🤝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👳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💋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📎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📨)制。 此前,即使(😚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🈸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🌗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🥌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🍕)或(⛰)设立(🔼)临时采购绿(🏬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🔌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🚡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🤨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🚏)新药(🈂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🚚)特殊情况必(⛄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🎿)关(🚂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👭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🍯) 另外,此次(🍷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🛒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💦)、(🗜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🎚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⚾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⛩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🐦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🍹)的高价(🤖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📜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🐫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👶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🎎)不是“强制(📥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⏮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🌱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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