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📰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🖥)发展的若干措施(🚬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👒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🤡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💯),文件提到要(😎)依托(🚀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🙋)持医药企业、(📍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😉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🤐)定的长期(🥑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🐐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🔊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🤧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🎂)、参照药、支付(🌴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🏌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🕺)提到组织实施创(🏙)新(🆑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📔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🎐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🈶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⏳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🎷)据需(👙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🏒)用药权益。 (💖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🔴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🦎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🕷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🤭)只能有两个规格(📪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🚲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🥛)事件(🌥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🍍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🚹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💡)是提出设立(💈)“商(💄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🈲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🌺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🖋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🎠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❕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👂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🤳)整,程序基本(⏺)一致(🌦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🚳)纳入医(🖨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🌲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🍑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🏈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💛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⛎)市场行为,市场(🍌)的边界在(🕖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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