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👆)于业(🎮)界关心的创新(🛠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🏘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😗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🐼)据(🤗)用于创新药研(💴)发(🎰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🕔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👯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🏐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🎶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💐)投(🗑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🔱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🏸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😚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😗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📌)、参照(🔕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🚲)交流。 在统(🏍)筹推动(🐷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📶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🔻)病(🚜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💓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✋)机制。 (🆔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🚁)保中(👨)心副主任王国(👉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📭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👃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😰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😒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🔮)纳入医保(🛵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💀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🤑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🎊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🐒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🥘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🚍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🐳)录、商(🌌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🛣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🕗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🌂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♏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👈)推荐(🌜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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