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😎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🌞),对于业界关(✏)心(🌾)的创新药企发展(💚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🎀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❌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🗾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🕸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🧞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🆚)大(😩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🦖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🥉)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🐶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😏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🐔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🙏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🚼)大传染病、高发(🤖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🚉)机制。 此前,即(🔵)使进了医(⛱)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🤳)常卡在医院(🍮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⛎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🆕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🛃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🍯)药(🐦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🍤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👈)内(🍙)药品可不受(👌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🥥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😉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🦏)必需的创(📛)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🕣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📦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🍾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🏗)且超出基本(🕺)医保(📨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🚠)力的高价值(😩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🚥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🔭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🥂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📝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🕚)设计的时候定(🏫)位可(😚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🧗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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