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⏪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👋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👃)施》(以下(🗃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👔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🕘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🌃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💢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🤮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🥤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🎫),开(📶)发适配创新药(😳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🤞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🐍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📤)商(🦐)业健康(🙆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🤢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😵)育支持创新(🚂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🐟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🚩)创新药,企(⛸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🌱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🐾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🙇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🌶)组织实(❌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📛)见(🏎)病等重点领(✒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⏩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🚢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🌎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😚)药权益。 (⛓)此外,不得以医(🎖)疗机构用药目录(🚲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🐗)不受(👩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🔑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👳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📔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✳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🏣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🤙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🚥)家医保局(🏁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🤶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💂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🏥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🛣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😄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👩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🕓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🔖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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