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💴)到,对于(🅿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🍖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🍐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👵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👝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⛴)新(🚻)药(😫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🛍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🛌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🧖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🌆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🕋)管部门(🔩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🦒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👴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🚮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😰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🧟)的支持(🧛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🚪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🔚)动创新药(📭)积极进入医疗(🥚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🛏)》提出,鼓励医(🙍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🛡),根据需要及(⚽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🔱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🦂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🚧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🗾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🔭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🕺)两规”限制(🥄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📺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👀)持“保基(😑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🎞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🔌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🚙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👂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🕵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💍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📣)确基(🥅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💩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⛔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🌌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🌦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🍨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🥣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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