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🐝)新药高质量(🐖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👌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🏖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🤕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🎬)看,文(🎤)件(♒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💄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😗)新效率(🐘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📚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🥞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🐷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🔧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💳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🦀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⛽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😨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🚀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🚧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🧒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💳)出(🦎),鼓(🈶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🕒)时调整药(🌾)品(🌻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🙊)诊疗需求(🥝)和患者合理用(🌛)药权益。 (🔼) 此(👒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😈)商保创(🗓)新药目录(🈸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🛩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⛸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🔸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👵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Ⓜ)付范围(💴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🔦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🐈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😌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🏒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🥂)医保局计划实(🐯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🛏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😇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🍘)创新药(🛠)目录或同(🌲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⏪)在发布会现(🏃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📨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🔇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