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🏛) (🐽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📞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🔲)布(🕗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📕)药(🤵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🚵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🌲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🦕)数据产品,支持(♿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♋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📫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🎒)投资规模(🐓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🔊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📢)国家药品(💼)监管部门(🚖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🕕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👟)部门与企业(🥎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🌑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🖼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🔇)门提(🤫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🍉)药(🎛)物研发相关(🚳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🐯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🦁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🎢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🐿)更新公布后3个(📤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🏺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🎐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😊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😯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🏆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💓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🔜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🎖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🤐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🤟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⭕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📳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🏚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💿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⛱)记者还(🏸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⛲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🕷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🚟),“因为不同的产(⬅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🎿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🦗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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