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😪)保局、国家卫生(🐖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💖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🛹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⏳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🍶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🤠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🈳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🙋) 在资金方面(🔹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🍇)基金等(🔃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🌖)的(👆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⏮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🕳)获得国家药(🐎)品监管部门(🥙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🔧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🥄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🈚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🗣)、(💈)儿(🧀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👁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💉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👲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🤕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🎼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🥇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🧜),保障临床诊疗需(⌚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💉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⚡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🔻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🥔)创新(🐉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🍎)大公共卫生事(🛏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💗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💺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💯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🔦)、临床价值(💿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🎿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🌂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🔭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🧗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🦍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🥣)报纳入医保(😷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🐌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🏣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🏻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🤾),市场的(🔞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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