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🏟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💈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🤞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🍐)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🐬)要依托全(🍊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👈)求等(🚔)数(☕)据归(🔺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➕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➗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🐺)率。 在资金方(🍩)面,文(🔱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🌋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🧢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🥊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✋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🔚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🚞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👒) 在统(🖼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🍎)药物研发国家科(🛷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🚒)传染病、高(🔘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🐤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🍞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🆘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🚢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🤙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🧔)创新(🥙)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🚕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😝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📝)特殊情况必需的(🍋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🔻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🤨)围的(🕔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📉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⬅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♿)第一(😀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🌺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🗺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👈)以(🤢)自主申报(😤)纳入(🛃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🌃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🕔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🛠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🚩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🛷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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