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🏅)保局、国(🍒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👙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🤹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🚈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💉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🍸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🏸)、科研院所、(♊)医疗机构等合(💪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🛑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✴)业健康保险公司(💛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🔓)的长(👖)期投资,培育(🐅)支(🐋)持创(💦)新药的(🐎)耐心资(😏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🗳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📁)在(🎆)统筹推动创新(🏰)药研发(🤰)方面,文(👦)件专门(🕊)提到组织(🔼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☝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🕞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📆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🍨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🐍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😅)公布后3个月(🛍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🎩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🤯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🌳)药配备使用。医(🛠)保(🍆)目录内(🗯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📸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🚖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🎳)。在坚持(🚑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🚢)重(✴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🙂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🐆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🦁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🚗)医保承受力的高(🗝)价值创新药(👮)提供新支付(🏩)渠(🍓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🥌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🎃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🐽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😾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🤩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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