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📸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📔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😜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✨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🛀)来看,文件提(🔐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📠)新药研发需(🐥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🔑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🔆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😇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🎟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😬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🚼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🚁)步申请(😐)医保部门给予点(🎷)对点(🚴)政策(👯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🥚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💺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🌃)地实施并(💴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⬛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🏙)品目录(☔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🤺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🦌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🥉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🏳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🔆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💨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🧐)创新药目(🕢)录)。重点纳(🐔)入创(🤕)新程度(🏜)高(🌜)、(👢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➡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😗)服(🏹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🎗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😧)药目录是(🚽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💁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🔆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🌃)保局计划实现商(📵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📅)业可以自主(🎏)申报纳(🦒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🍖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🌱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😒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🐥)”。国家医保局(🖱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🚳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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