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🎰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🏕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♓)措施》首条便(🛶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💴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🈲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🌆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🕉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💯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🕑)药投资基金(🕳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📥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💗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🕕)高发重大(🌓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🚩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💄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🥂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🏞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🏈)药品配备或设立(🏙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🤦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🏸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🍞)录内药品可(😢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🧗)生事件等特殊(🗣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🦔),此次文件中的(🔼)一大亮点(🥠)是提出设立“商(🆘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⤵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😮)服务管理(🍫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🏅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🚦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🌳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🛸)黄心宇进(📱)一步表(💚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😠)实(👳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👠)目录(🚻)同时(🎥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🗜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🏃)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🏭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🍨)入商(👷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🔩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😏)样(🤓)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🍠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🐣)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🥉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