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👏)卫生(🌿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🕸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👶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🤐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🍵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⏺)升创新效(🔖)率。 在资金方(🔎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⏹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🥣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🏵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👕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🌄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🌸)创新药物研发国(🎐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⛩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👘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💽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🏮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🆔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🖱)整药(🦖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🥒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🎟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🔛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🚉)用名药品只能有(💦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☕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🛎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🦃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🛎)大(♉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🐄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🦒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❗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➡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👕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🔢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💩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🏋)保目录同(🈁)时申报(🔋)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🚣)基本一致,企业(😺)可以自主申(♉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✨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👅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🍮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🐟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✔)边界在这里,所(🍔)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📭)且(💞)价格(😲)应该(🔻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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