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🍒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〰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🍂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🆕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💸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🔠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🏗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🌊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😎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💇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🐠)业健康保险扩(🕎)大创新药投(🏔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🤶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🎌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🎼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💅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🛂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🥍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🤢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🏰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📿)政策解读发布(📯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🥛)药(😜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🍚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💅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🌅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💼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💦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🛐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🚏)“一品两规(🍹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🍊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🏄)对(🤹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🦁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🙉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🐍)临时纳(👷)入医保支付范围(🍮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🎃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🌅)创新程(📔)度高、临床(😆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🍒)医保保障(🚻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🥪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🏯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Ⓜ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📒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🤓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🌎)创新(👲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💅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👎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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