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➗) 7月1日(🍌)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🍏)家卫生健(😹)康(🈺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📶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👲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☔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🧦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🏝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👧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🖇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🌃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🍯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🖲)提(🉐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👘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❤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🗡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🐎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💋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😮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💭)动药物研发相(🤞)关(😲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🐶)医保中心(😈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🕑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🎴)后3个月内召开(📑)药事会,根(🧢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❗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👰)道,保障临(🖍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📆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🚥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🔰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🍃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🎗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🚾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🆖)本医(🤭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👨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📉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🌒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📅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🤽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💝)新药。 在(📘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🥂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🍕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🔺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👑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🥊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🕠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🛩),而且价格应(👤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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