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🎐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⭕)施》(以下(🐑)简(🐫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🆎)外发布。中新(☔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👹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👉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🥡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👍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🖇)数据归(💮)集和分析,开(🕐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🌼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🗂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🏥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🎯)长(🎈)期投资(🛋)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🏈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🚚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🧚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🥋)研发方面,文(📊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🧖)病等(🤳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🥔)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📛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🌏)1日在政策解(🕹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🖼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💄)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👂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🏾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🌹)一(🚙)通用名药品只(📼)能有两个规(🔯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🍅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😄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🤣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🗾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🚉)亮点是(🥟)提出设立“商(📰)业(🧕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🌤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🔸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🧀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🐭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⏱)同时申报(🐼)、同步调(💱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🆑)设计的(⏯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🌶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