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👦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🥁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🥌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🗨)托全国(🍖)统(🚠)一的(🥊)医保(😹)信息平台(🎠)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🏭)床用药需求等数(😕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📢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🛤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😵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🏈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💊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🚢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✔)部门给予(🚜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😟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✈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🏼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🚿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🐻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🏮)支持机制。 (🐺)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👪)保目录,创新(🧡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🥑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📑)主任(💖)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😣)解读发布(📛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⚪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🔂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🍎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✅)调整药(🌅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🎗)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🍞)构用药目录数量(🚕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🆕)创新药配备使用(🥫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🛠)药目录内(👎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🚡)制)。 (💉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🤜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😅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👏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👓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✊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🕛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😲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🌟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💪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🌠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🈵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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