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🏒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🏾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🐲)给出解决(💪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📪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🚇)研发需(🏒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📍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🐺)研发管(🔜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🤥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🚢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💌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❤)理(⭐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😓)保部(🥚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🔬)规格、参照药、(📥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🖕)儿童(🚏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🚄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🐤)策解读发布会(🍤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🚳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➡)内召开药事会(📑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⚡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💥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🌴)两规”限制(🚯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📀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🎂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🕓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🦉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✂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🎑),此次文件中的一(✳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⛰)健康保险创新(🛢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😯)药目录)。重点(🏤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🤥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🛄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🌯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📰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🗒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🛢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🏐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🌺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〽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🌆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🛅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💪)能不一样,这是(🚌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✝)荐,而且价(🚤)格应该(📊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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