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🎶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🍌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🏥)院难”“支(🔽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🕺)给出解决措施(🤯)。 《若干措(😛)施(🏅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📵)统(⬆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📁)集和(😜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🥦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🎲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🌧)资,培育支持创(🐜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💓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💰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🥑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🐞) 在统筹推动(🍮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🔩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🐌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🙏)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🕗)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🛣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🏐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🤑)中心(🔁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🤣)布会上强调,首(💭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🈷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⤴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🕟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🦑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🦂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🐜)品(🚉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🦉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🍊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🆎)路径(😴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🌐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🎉)超出基(🥡)本医保保(👮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🕶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🏳)新药(💄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🍀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👳)创新(🥪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👙)黄心宇(🥀)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📕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🌥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😷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😞)不同的(📰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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