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🐒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🍵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🍠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🍵),文件提(⚫)到要依托全国(🏎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🤘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😷)医(🤜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⛏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🎗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📇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🍦)期投资(🌸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📤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🕤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📭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👃)务落地实施(🤤)并完善多部门(🥟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🔢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💯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🖥)强调,首要任务(🐁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👈)3个月内召开药(🖲)事会,根(💒)据需要及时(♈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🤑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💐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🙌)用药权益(🙅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🕷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🥈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🦊)药品可不(🤫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🍯),按程序将符合(🎩)条件的创(🗃)新药纳(🏧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😵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🍸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🥍)新药(💻)目录)。重(🚈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🔒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📦)管理司司(🚀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🏷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🤡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⏮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⏪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📤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⛸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📥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😿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🥌)局相关(🐎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🧠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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