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📶)干措施(⛱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🔜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🚑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🐬)国统一的医保(🕦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❗)数据(🍮)归集和(💅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🈁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🦌)商业(🈴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🥄)投资规模(🍽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💟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⏬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👾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🚖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🧑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💳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👜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🔯),鼓励医保(📤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🐒)新(🛅)公布后3个月(🐩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🤚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🤕)色通道,保障临(💉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🍶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🍫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🕴)受“一品两(🆔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🤜)规格的限制)。 (🆔) 《若干措施(🧒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🙊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👸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😍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🎿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🌟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👶)入创(👥)新程度高、临床(🏹)价值大(😨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🤸)服(🔅)务管理司司(🔵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🧡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🛐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🤒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😔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♎)新健康记(🌅)者还在(😾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🚨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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