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🙈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🚥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🧖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➗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🛶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🦃)保信息平台(🚩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🕸)新(😗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🦀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🚓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📆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🚾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🥤)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😶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🎊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🛳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👴)及的(🍕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🆗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♉)物研发(🏨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🤨)医保局医保中(🕓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🏼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🍢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😣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😚)品(🥥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⛏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🌰)者合理用(🖕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🤮)以医(😧)疗机构用药(💴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📮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😕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👉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💢),定期调(🔩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🔍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🎛)重大公共卫生事(〽)件(🍟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🥗)新药品目录(🛎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🔋)新程(😏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🌩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⏺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❄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🍘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🕶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🗜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🐻)申报、同步调整(🎠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🌑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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