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🌂)委印发(😯)的(🤶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🚢)的创(🔦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🏂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🤑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😥)临床用药需求等(🏎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👉)发需求(📢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❗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📇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🎇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🥒)的创新药(🧢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⬜)政策(💢)指(🈵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🎑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🎫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🦔)性病、儿童用药(🔷)、罕(📺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👝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🚣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🍁)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🚴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🌾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🌃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🌖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🍭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🕞)纳入医保(🐞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🌩)件等特殊情(🧗)况必需的创新药(⏬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🎥)围的可行(🥊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🐟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🌫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🙊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✍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🧖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🔪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🌵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😹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♋)药(🐄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🚷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🌉)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🛺)中(⛹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🕷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👬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🥇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😿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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