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🧓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😥)施(🍙)》(以(⛩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🔐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⛓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🎊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🦋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❔)到(🚲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📮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👐)适配创新(🤘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🛶),支(😞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🏐)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👢)。 在资金(📻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♓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💪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🚋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⏫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🌀)围等开展交(🌫)流。 (🧞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👗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🏏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⤴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🛋)录(Ⓜ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♿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🌩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⏭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🚤)床诊疗需求和(😴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🌱)、药占比等为(🍃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🧜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🌈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🐹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🎇)上,按程序将符(🤶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🕰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😼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💹)新药(🐠)目录)。重点(🖲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🔭)、患者(💌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🤣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🏘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🖥)步。该目录将明(🧜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🐰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👩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🕹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👍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💻)录中的药品是(🔲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⚓)一样,这是(🙇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😷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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