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📍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😐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🔣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🧕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🔷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🎣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🌌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🍘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🌠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👒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🍍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🌯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📠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✈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🥪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😘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🎪)、支(🍒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🏉)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🍉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🥀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🚝)域,推动药物研(🆔)发相(🥪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📠)了(🍝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🚀)医保中(🛁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💭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⚾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🍨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🗣)据(🤥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🥀)床诊疗需求和(🌽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🌆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😦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🚥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🐝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🎊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📟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🗻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🌋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🌐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🍔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🏎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⛱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🗃)中的药品是推荐(🚱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🍱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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