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⏯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😙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🍬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🚶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🛢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🔋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🤬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🗼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📦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🚞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💝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🐞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🤠)病等重点领(✊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⛸)。 (🏸)此(🐿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✂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🎒)医疗(🙇)机构于药品(📍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💩)召开(😙)药事(🕘)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🍊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♑)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💹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🤚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⚽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🈺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🍛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❄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👪)径。 (🗃) 另外(🏓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🌜)健康(🆎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👿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❤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🕳)且超出基(📞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🍦)创新(🏤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💝)的第一(⛎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🧚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🧐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🥩)实(😷)现商保(🍈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📴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🗜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🕞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🈷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🍝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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