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🍏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🐷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💧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🚬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🔞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🕦)台,做好(🖊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👞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🉑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🏵)构等合理确(👋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🥒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🐟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♉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😯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🛬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✡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👶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🎮)新药(🏚)研发方面,文(🐗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🔻)科(🍟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🔱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🌽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⏲)目录,创新药也(🙃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🔇)解读发布会上强(🎸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🕥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🐘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🕥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👒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👘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🤭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🏭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⏯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😗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🤷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😯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🎭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🤮)研究临时纳(🎦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🚬)纳入创新程(👭)度高、临床价值(🚓)大、患者(🤮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⛎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🏡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🌲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📌)实(🦑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🚎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👹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🔷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🚌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♋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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