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⚪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🌩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😰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🏘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🎵)析(❔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👫)医药企业、科研(🍦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🔁)研发(🍒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♍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🐧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〽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🔄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😥)导。医保部(🤝)门与企(🍈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🕝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🏫)件专门提(🏴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🤝)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🍗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🚧)物(🌘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🔫)的支(👊)持(🦉)机制(🚯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⛏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🛁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😏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😐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👭)及时调整(🐔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🧐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😅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🕑)措(🧐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✅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🏏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👵)的创(🎟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😰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⚽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🏝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🔚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😄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🌾)主(😪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🤡)还在发布会现(🕊)场(⛄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🦖)荐进入商保(🔡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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