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🥁)质(🏩)量(🖕)发展的若干措(🤢)施》(以下简称(🔩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🥃)付(👹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👋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🎯)息平台,做好疾(🏨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🧘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🥞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🙁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🐢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🔱)家药品监管(🕐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🗃),企业(🔹)可同步(🐆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🔑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👵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🐏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😄),文件专门提到(🏫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🗃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👓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😼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🚹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🚞)布会上强调,首(🔽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🎏)临时(👏)采购绿色通(💀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🛄)和患者合理(🐭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🛅)得以医(😹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🔦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🍑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🤰)的限(👮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♿)持(㊗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♐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🚧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📿)围(🦔)的可(🈸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✅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☝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🦉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🗃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👫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⏸)高价值创(🎿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🐘)宇进(🖲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🐭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🎵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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