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🖱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🌀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Ⓜ)。 (🈳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🤐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🍶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💥)新药投资规模(🎰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🌿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🎺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🎚)品监管(📫)部门受理的(🎵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🛒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🤴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🏌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🤮)焦(🐣)重大(🐻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🎨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🤵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🕖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🖨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🕒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🤡)要任务是推动创(🐺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👞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😰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⏯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🕓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🕗)。医保目录(🐰)内谈(👆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👧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🥀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🥛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🌔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🥣)础上,按(🕴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📕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🗡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💝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📰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🌲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🐪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🌼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✋),“商保创(😴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🤽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🕍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👥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👖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🥟)创新药(🔭)目录或同时申(🎨)报两者。” 中(🎷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📑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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